你當回想大衛與他一切的患難!你當觀看他遁入曠野,並思想上帝的手加在他身上。假使上帝在怒中擊殺你的孩子,在怒中毀壞你的產業,在怒中打斷你的骨頭,在怒中使你因醜聞與斥責感到難堪,在怒中殺你、毀壞你、使你躺臥在黑暗之中,難道這些對你來說都算不得什麼嗎?祂為著你的緣故,連帶懲罰、損壞、拆毀別人,也算不得什麼嗎?希望你不要誤會我的意思。我不是說上帝在怒中總是行這些事情;願上帝不要這樣行!我的意思是,當上帝這樣對待你,你的良心也與祂同證你是如何激動上帝的忿怒,你就要發現是祂使你的靈魂飽受苦楚。如果你不懼怕這些事情,恐怕你的心已經剛硬了。
——約翰歐文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譯註:這段話在描述撒母耳記下十一、十二章裏大衛犯罪惹上帝忿怒的始因,其影響遠及大衛家族中的爭鬥,全都包含在先知拿單宣告上帝審判的一句話中——「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」(撒上十二10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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