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接待基督就是在接受代贖;我們接受代贖就是在領受赦罪。還不只這樣,我們更領受了上帝的恩,也領受了義,這些分別是稱義的動力因與質料因;也就是「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」。(羅五17)
——約翰歐文《稱義的教義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
——約翰福音一12
我們接待基督就是在接受代贖;我們接受代贖就是在領受赦罪。還不只這樣,我們更領受了上帝的恩,也領受了義,這些分別是稱義的動力因與質料因;也就是「受洪恩又蒙所賜之義」。(羅五17)
——約翰歐文《稱義的教義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凡接待他的,就是信他名的人,他就賜他們權柄,作神的兒女。
——約翰福音一1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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