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稱讚上帝的作為和那當順服的律法,以及上帝接踵頒布的約。這些全都向我們傳達了上帝的良善、公義、聖潔、信實、權能。為此,我們將榮耀歸給祂。上帝命令我們,要藉著祂安息的日子,在祂裡面尋見我們的安息。這是人在墮落之前所當行的義務,也是在律法之下的義務,那麼我們今日就更當如此行;因為比起上帝過在去在頭一條約裡所做的,祂現在更加顯著,也更加榮耀地在基督裡,透過祂彰顯出上帝的本性、上帝智慧中的謀略。而這要使我們更加發出崇敬的讚嘆;因為,如果我們要承認使徒所說的:「律法是聖潔、公義、良善的」,但是現在律法卻無法帶領我們在上帝裡頭得到安息,這樣,我們豈不更應當將這項律法做不到的工作,大大歸給福音,且歸給上帝指著自己所宣告的話嗎?
——約翰歐文《希伯來書註釋》第五部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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