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2)應許成就卻不為人知,免得人有時會設想應許的涵義,或應許之事的性質,而妄下定論。他們把應許看成是一回事,事實卻證明是另一回事;這就使他們要麼完全棄絕了應許,或者對應許的成就視而不見。同樣的事也發生在主照著應許,在肉身顯現、降生的事。猶太人不停地尋求、盼望這事(瑪三1-2)1。他們卻照自己的想法來看待應許與應許之事,而他們所想的是不可能成就的。他們期盼祂來,會帶著世上的尊貴、權柄、榮耀,來滿足他們對平安、國權、財富、興旺的想望;但是他的來到,卻是另一種景況,帶著不同的目的:因此當應許完全成就之時,他們卻不能領受,也完全不信。還有很多事情也是這樣。他們誤解了應許,出於自己尋求那原不是要給他們的。許多人走錯了路,因為他們看錯了先知預言真正的屬靈重點與目的,把這些與書信中用來預表的屬肉體之事相連。
——約翰歐文《希伯來書註釋》
譯者:郭熙安 Samuel Hi-an Koeh
既有必進安息的人,那先前聽見福音的,因為不信從,不得進去。
——希伯來書四6
約翰在監裡聽見基督所做的事,就打發兩個門徒去,問他說:那將要來的是你嗎?還是我們等候別人呢?
——馬太福音十一2-3
- 瑪三1-2:萬軍之耶和華說:我要差遣我的使者在我前面預備道路。你們所尋求的主必忽然進入他的殿;立約的使者,就是你們所仰慕的,快要來到。他來的日子,誰能當得起呢?他顯現的時候,誰能立得住呢?因為他如煉金之人的火,如漂布之人的鹼。 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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